快速通道:
[免费注册] [免费发布车源] [免费发布货源] [免费发布公司] [增值服务] [资讯中心] [留言]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公告 在线留言
泰安物流信息网
 您的位置 > 泰安物流信息网 > 相关政策 > 正文
《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8-12-11 来源:www.ta5656.cn 作者:泰安物流信息网 阅读次数:4168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二○○五年 第19号
 《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10月19日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第十五次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05年12月11日施行。
 部长:薄熙来
 2005年12月1日
 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中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健康发展,规范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设立及经营行为,根据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外商投资国际运输代理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以及外商独资形式设立的接受进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第三条 外商投资设立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由商务部负责审批和管理;外商投资设立经营其它业务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和管理。
 本办法实施前已设立的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如不从事国际快递业务,其变更等事项由注册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代理。
 第四条 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章,其
 正当经营活动及合法权益受中国法规律的保护。
 第五条 外商投资者可以合资、合作方式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自2005年12月11日起,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外国投资者可以收购股权方式收购已设立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但股权比例以及投资者资质须符合本规定要求,涉及国有资产须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六条 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美元。
 第七条 经批准,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一)订舱(船租、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
 (二)货运的监装、监卸、集装箱拼装拆装、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
 (三)代理报关、报验、报检、保险;
 (四)缮制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
 (五)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
 (六)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
 (七)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文的寄递业务)
 (八)咨询及其他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第八条 从事信件和信件性质物品(不含私人信函和县级以上党政军机关公文的寄递业务)国际快递业务的企业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向邮政部门办理邮政委托手续。
 第九条 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就按国家现行的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呈报第十条规定的文件。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报文件30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经审查的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根据本规定第三条及其他外商投资法律法规超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权限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在对报送文件进行初审后,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上报商务部。
 商务部应收到全部申报文件60日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经审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条 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需提供如下文件:
 (一)申请书;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设立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合同、章程,外商独资设立国际货运借企业仅需提供章程;
 (四)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各方董事委派书;
 (五)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六)投资者所在国或地区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及资信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 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正式开业满1年且注册资本全部到位后,可申请在国内其他地方设立分公司。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在其总公司的经营范围之内。分公司民事任由总公司承担。
 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每设立一个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分公司,应至少增加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如果企业注册资本已超过最低限额,超过部分,可作为设立公司的增加资本。
 第十二条 申请设立分公司,应向总公司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总公司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征得拟设立分公司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同意意见后批准。根据本规定的第三条及其他外商投资法律法规超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权限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在初审后将全部申请材料及拟设立分公司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的同意意见函上报商务部,由商务部负责审批。审批程序时限同第九条。
 第十三条 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设立分公司需提供以下文件:
 (一)申请书;
 (二)董事会决议;
 (三)如增资,需提交有关增资的董事会决议及增资事项对合营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外商独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仅需提交章程修改协议。
 (四)企业验资报告。
 第十四条 鼓励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货代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等民间团体及同业行会,自觉接受同业监督和指导。
 第十五条 香港、台湾、澳门地区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在大陆投资设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十六务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增加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备案工作由商务部统一负责,具体事宜由商务部另行通知。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5年12月11日施行,原《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2002]第36号)和《〈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商务部令[2003]第12号)一并废止。
 附件
 为了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鼓励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企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按排》及其补充协议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现就香港和澳门投资者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允许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以合资、合作、独资的形式设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二、符合条件的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二)经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
 (三)经宫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前款两项以上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其中最高一项的限额。
 三、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设立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在缴齐全部注册资本后,可申请在国内其他地方设立分公司。每设立一个分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50万元。如果企业注册资本已超过最低限额,则超过部分,可作为设立分公司的增加资本。
 四、本办法中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应分别符合《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中关于“服务提供者”定义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香港服务提供者和澳门服务提供者申请设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其他规定,仍按本办法执行。
关键词:

【字体: [返 回]|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本类最新信息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
 交通运输部关于下达2017年交通运输标准化计划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港口危险货物集中区域
 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技术咨询服务招  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  关于对两岸部分航点班次分配意见的公示(附图)
 关于开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情况调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整治冲卡逃费维
 关于征求城市轨道交通行车调度员、行车值班员职业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智慧港口示范工程名单及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使用车辆运输车申报信息进行  保留为交通运输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
 关于2016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  关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通沈阳-伊尔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第19批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  交通运输部关于下达2017年度公路工程行业标准
 
会员登陆
用户名:
密 码:
物流公司/专线搜索
公司搜索:
可输入公司名称或运输地点,如"上海"
最新加入的物流公司
泰安市恒泰运输有限公司
泰安市品瑞机械有限公司
东莞拼航国际货运代理有限
泰安三志物流有限公司
杭萧钢构
泓浩物流
诚实物流
泰安市聚钛节能科技有限公
沧州市新华区骏程货运咨询
泰安港华盛物流有限公司
永昌物流满庄网点
泰安德信物流有限公司
泰安物流信息网广告位
泰安物流信息网广告位
最新货源/车源信息
泰安物流信息网广告位
泰安物流信息网广告位
最新物流相关新闻
链接广告:泰安艾诺威酒业|泰安物流信息网|土工材料网|友情链接

国际快递 | 泰安配货信息网 | 泰安物流 | 泰安物流网 | 土工材料网 | 艾诺威红酒行 | 泰安物流资讯中心 | 泰安物流货源网 | 土工材料网手机站 |
0538物流 | 泰安物流信息网 | 增值服务 | 泰安货运公司 | 博伟物流 | 泰安物流信息网手机版 | 泰安物流公司 | 51LA统计 | QQ群:7602927
联系方式:QQ215703417 E-MAIL:ta5656#126.com(把#换成@)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灵山大街老汽车站南门对面综合楼 网站建设:金蓝蓓技术
Copyright 2008-2024www.ta5656.cn泰安市泰山区艾诺威商贸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版权所有鲁ICP备14036455号-2鲁公网安备37090202000072号